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
公示标题: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9月28号 结束时间:2018年10月13号
申请理由: 该设备是用于金属元素的分析,要求快速、准确、灵敏度高,国产设备在某些技术指标方面尚无法满足要求,经询价后进口设备能满足使用要求。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原子吸收光谱仪 1 套 1100000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1 柴玉珍 高级工程师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
2 丁斌 主任 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
3 徐沛霖 主管技师 句容市疾控中心
4 朱华斌 副主任技师 扬中市疾控中心
5 夏卫文 主任技师 常州市金坛区疾控中心
意见:1、进口设备在石墨炉炉体材料、石墨炉电源控制能力方面具有技术优势,能保证测试数据的精密度;
2、疾控系统的样品涉及到生物样品,对背景扣除能力要求较高,进口设备的赛罗背景扣除方式经过长期的实践,稳定性高,而国内设备采用塞曼背景扣除方式实践较短,长期运行的稳定性还有待观察;
3、进口设备具有自动固体进样系统,国内设备尚不具备;
4、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符合我国相关政策规定,为此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 应在本公示 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相关财政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采购人:丹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督部门:丹阳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
采购联系人:谢卿 监督联系人:杜世荣
联系电话:86576608 监督联系人电话:86521852